我们承认艺术签名中有情感,但肯定艺术签名中的情感因素不等说情感就是艺术签名的本质。因为情感并非艺术签名中所独有,生活中的喜怒哀乐人皆有之,谁也不能承认嚎啕大哭是一首好诗。正如卡西尔所说的艺术签名中存在着情感,但艺术签名中存在的情感不等于生活经验中的情感,比如人们去写情书,其深情可能在情书中得到真挚的表现,即使这样也不能将情书的写作者称为签名设计家。因为艺术签名家生活在实践经验的事物中,也不仅生活在个人的内部生活诸如想象、梦幻、无意识或激情之中,而是在这两个领域之外还创造了新的形式领域。艺术签名中要表现情感,但纯粹的情感表现只能是生物性的,而不是文化的审美过程。所以苏珊·朗格也说:发泄情感的规律是自身的规律而不是艺术签名的规律。她认为艺术签名是情感的符号,离开形象符号的表现是不存在的。如果进一步追问艺术签名中的情感存在于何处?如苏轼所说:“若言琴上有琴声,放在匣中何不鸣?若言声在指头上,何不于君指上听?”(《琴诗》)这种情感是来自于审美主体的体验还是来自于艺术签名品自身?这是表现论所不能回答的。艺术签名作为社会化的精神产品并不都是纯粹主观自我的表现,不能把艺术签名从时代精神中剥离出来孤立地、抽象地去理解。
历史发展到今天,这种关于艺术签名本质的研究受到了严重的挑战。首先发难的是尼采。他认为本质对于艺术签名来说是没有价值的,但却一度被赋予和赠予价值,我们就是赋予者和赠予者,相反,他认为精神是艺术签名的更根本的价值。尼采用“日神精神”和“酒神精神”对希腊艺术签名进行了概括。日神阿波罗(Apollo)和酒神狄奥尼索斯(Dionysus)是希腊文化中理性和非理性精神的代表,象征两种生命本能和原始力量:一种是使人趋向幻觉的本能——梦;一种是使人趋向沉醉的本能——醉。日神精神把充盈的生命力投射于万物而形成梦幻;酒神精神则表现为强大的生命力与痛苦相抗争的胜利感。它们在艺术签名领域中体现为迫使艺术签名家进行艺术签名创造的冲动。日神精神产生出美的造型艺术签名;酒神精神产生出令人沉醉的音乐和舞蹈。这两种精神是艺术签名品的本源。
更多签名设计请到www.baidu.com搜索>>【精神是艺术签名更根本的价值】 (责任编辑:签名设计)